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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器材、设施的一般要求消防器材、设施的一般要求: 1. 各部门、车间应配置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消防器材、设施; 2 .非火灾情况下,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私自使用消防器材、设施; 3 .严禁占用消防通道,堵塞安全出口;严禁圈占、堵塞消火栓、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; 保证通道出口畅通,消防器材、设施处于随时可用状态; 4 .严禁擅自挪用、拆除、停用消防器材和设施,如因生产等原因必须挪用、拆除、 停用时,必须经总务安全科评审并采取有效措施后,方可实施;对私自挪用、拆除、停用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,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; 5 .总务安全科制定本单位消防器材、设施的维护保养方法及要求,并严格执行,保存记录; 6. 消火栓、灭火器应保证每月15 日点检,如遇节假日顺延(注:参见附表一),其它消防器材、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点检,保障其正常使用。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、设施应立即更换维修; 了解更多详情:天津建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,本公司主要经营:天津消防器材厂,天津消防设备生产,天津消防设备,等等。 |